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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了职业名称。由“建(构)筑物消防员”调整为“消防设施操作员”。
——修改了职业功能。原“建(构)筑物消防员”含有消防安 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消防设施维 护与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培训5个职业功能;新“消防设施操作 员”含有设施监控、设施操作、设施保养、设施维修、设施检测、 技术管理和培训6个职业功能。
——设立了职业方向。本《标准》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设 立了 “消防设施监控操作”和“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两个职业 方向。
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1)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中级课程近期开课,想报考的学员尽快联系李老师。
招生地址:
1、南京市六合区冠城路19号商铺(龙池地铁站2号出口)
2、南京市江北新区大桥北路24号金盛装饰城2号楼3楼(育才教育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