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必须要有安全管理人员的正书,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岗位职责:
1、完成三级安全例检实施,安全隐患的整改跟进和回顾
2、负责组建消防志愿队,管理消防档案,对库区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管理,完成定期消防安全检查
3、负责汇报和跟进公司的危机事故
4、完成员工的各项安全培训工作,负责特殊作业的监管
5、负责建立应急管理小组,应急流程的制定和完善,应急演练
7、负责分公司日常电路、设备的维修和检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有序作业;
8、严格遵守电路技术与安全规程,保正电气设备正常运转
9、负责汇报和跟进公司的危机事故
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豪德教育培训中心
报名联系:彭老师
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地铁口D出口东边商务大楼13楼1306室
乘车路线:地铁:环中线5号线:民治地铁站(深圳北站的下一站)
公交:民康路口站或者沙元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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